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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   发布日期:2016-09-28

各位同学:
  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、二次放款及生源地贷款确认工作即将全面展开,为保证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,请同学们尽快准备材料,及时提交。

一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
    请各同学按照下述清单准备好申请材料,准备齐全后,于2014年9月24日下午3点之前交到5#7116庄丽霞老师处
 
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:
1)  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原件1份,学生自行保存好复印件。
2)  《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》,1份。
3)  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,一式3份复写(在学生处领取,打印亦有效)。
4)  本人学生证(或录取通知书)复印件,3份。
5)  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卡)复印件,3份(须在有效期内)。
6)  父母身份证(或户口本)复印件,1份。
7)  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(A4纸手写),1份。
8)  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9)  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。
10)    《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》,1份。
11)  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》,1份。
注意: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进行复印,不同证件分开复印;二代身份证需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;部分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寄回家中盖章(须盖民政章,包括民政所(√)民政局(√)民政办公室(√)社会事务办公室(√)街道办事处(√)等,不含人民政府(×)乡镇政府(×)),烦请各位老师催促学生抓紧时间。
 
二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
    由于生源地贷款需要网签确认,所以请未走绿色通道的同学于9月24日下午3点前将“生源地贷款授信回执”交到5#7116庄丽霞老师处,已经交给导员的由导员代交,请各位同学将学号及手机号写在回执右上角,务必按时提交,避免由于未交回执造成贷款失败。10月1日之前各省网签均会关闭,进行下一步放款。
 
三、 其他注意事项
1.  请各位同学认真准备按时提交,9月30日以后学生工作处不再受理新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。
2.  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30日前没有准备齐全,可以先申请报名(占上申请名额),最迟可在10月15日前补交缺少材料。
3.  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中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小于4920元。
4.  为便于贷款管理,建议2014级学生从一年级就开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同时,申请贷款期限为4年、额度为国家贷款最新标准专科生、本科生调为8000元,研究生12000元,部分专业学费5000元,住宿费900元,共计5900元,建议同样申请8000元/年的贷款。
5.  本人已经缴纳学费,再申请贷款的学生,其贷款获得批准后,贷款金将返还至学生本人招行银行卡。
6.  若有老生申请贷款,各项要求同上。
7.  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,在研究生阶段仍可再次申请贷款。
8.  申请人材料齐全学校初审后,由学校统一递交银行,如个人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(比如身份证过期、已有过信用不良记录、重复贷款、虚假材料等)的将由银行与申请人联系并通知审批结果。
9.  请各学院注意保护学生隐私,做好保密工作,切勿将包含学生详细信息的数据放在互联网上。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严重后果的,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学生请登录:http://bbs.century.bit.edu.cn/bbs查询详情。
 
附件:
1.   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
2.   《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》
3.   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(样表)
4.   《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》
5.   《【XX学院】初次申请贷款学生名单汇总》
6.   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》
 
 
 
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庄老师,联系电话68915244,办公地点5#7116。